时间:2022-08-22 09:35:05
1、根据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
发明专利 1-3 年 900元 费减后1-3年135元
4-6 年 1200元 费减后4-6 年180元
7-9 年 2000元 费减后7-9 年300元
10-12年 4000 元 费减后10-12年600元
13-15年 6000 元 费减后13-15年900元
16-20年 8000 元 费减后16-20年 1200元
实用新型: 1-3年 600 费减后1-3年90元
4-5年 900 费减后 4-5年135元
6-8年1200 费减后 6-8年180元
9-10 年2000 费减后 9-10 年300元
外观设计专利:1-3年 600 费减后1-3年90元
4-5年 900 费减后 4-5年135元
6-8年1200 费减后 6-8年180元
9-10 年2000 费减后 9-10 年300元
2、目前,国知局实施专利年费缴纳延期政策,对于专利年费(不含授权后首年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享受我国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专利权,将该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自动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不产生滞纳金。
3、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砖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5、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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