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1 14:04:08
保护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拟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预先审查,形成预先审查结论,决定是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快速审查申请。
# 01 申报条件 1 申请主体已在保护中心完成备案; 2 拟提交的专利申请属于海洋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领域以保护中心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IPC分类号和洛迦诺分类号为准; 3 申请人申报专利快速预审服务须签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和《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 # 02 预审内容 1 初步分类,确定是否属于保护中心服务的技术领域; 2 对申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消除各种实质性缺陷和形式缺陷; 3 申请文件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情形; 4 申请文件是否存在低质量问题。 # 03 预审流程 针对预审内容,保护中心按照程序节约原则一次性指出所有实质性缺陷和形式缺陷,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修改申请文件,经两次修改后仍存在缺陷的,将不能通过预审。 预审流程图: 经保护中心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按照预审合格通知书要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缴纳费用并将申请号反馈至保护中心,经一致性审查合格后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预审不合格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
Copyright © 2012-2019 山东恒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备案号:鲁ICP备2021007331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