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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第一发明人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专利发明人到底可以有多少名,这一点从理论上说是没有限制的,愿意有多少是多少,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发明人适中即可,没有必要需要很多很多的人。而且我们常说的专利发明人是指对专利技术创造有过贡献的人,一般四五名足够了。至于以后的发明人则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是说我参与过,不会享受一些专利带来的好处。而有过贡献的发明人,肯定也能按贡献大小排序,这个排序往往就是专利发明人排名的顺序,而排名第一位置的发明人,又称之为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二、排序地位的差别
(1)法律上没差别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等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发明人的次序有何差别,也就是说,法律上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与第四发明人或设计人,都没差别。
(2)第一发明人需填写身份证号
在《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下同)中明确规定,申请书中第一发明人需要填写身份证号,之后的第二、第三、第四等只需填写名字。一般而言,在现实生活中,第一发明人会默认是对该项发明做出最重要贡献的研究人员。
(3)第一发明人的身份、立场有优势
身份证号可以有效区别同名同姓,明确发明人身份,减少纠纷风险,在各种场合都较有说服力。第一发明人作为研发团队中最重要的一员,与发明人权益有关的事务手续或程序需签字确认或提供证据,身份、立场相比后面的发明人,有一定的优势。
(4)第一发明人有利于评职称、加分
在很多职称评审中最看重的是第一发明人,各个单位对此要求不同、加分也不同,有的第二、第三发明人也承认,有的则要求必须是第一发明人才能加分或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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