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6:45:11
一、专利审查方式
专利审查有三种审查方式,分别是普通审查、优先审查以及快速预审。虽都是专利审核的方式,但是三种审查方式的在适用类型、受理机关、决定时间、适用主体、适用领域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
相关审查方式具体如下:
1.普通审查:指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规,对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核;
2.优先审查(以下简称“优审”):指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申请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满足条件的专利申请,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为专利申请提供优先审查;
3.快速预审(以下简称“预审”):指的是不同地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符合相对应产业要求的企业等提供专利申请预先审查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进行加快审查速度。
二、优先审查与快速预审的区别
(1)适用类型
优先审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请求;
快速预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复审及无效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
(2)适用主体
优先审查:企事业单位等、个人;
快速预审:企事业单位等。
(3)是否需要备案
优先审查:无需预先备案;
快速预审:申请人应在保护中心完成备案。
(4)技术领域
优先审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快速预审:技术领域应属于新能源或互联网技术领域。
(5)提出时间
优先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实审之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受理并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之后;
快速预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前。
(6)授权时间
优先审查:优先审查合格后,发明12个月左右;实用新型、外观2个月左右;
快速预审:快速预审合格后,发明3-6个月;实用新型2个月左右;外观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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