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2 16:44:34
据国家知识产权颁布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中分为以下几点: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将多件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
3、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突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
4、不指定颜色的注册商标,可以自由附着颜色,但以攀附为目的附着颜色,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的;
5、注册商标知名度较高,涉嫌侵权人与注册商标权利人处于同一行业或者具有较大关联性的行业,且无正当理由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应当认定涉嫌侵权人具有攀附意图;
6、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7、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8、 在包工包料的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承揽人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9、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附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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