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16:18:17
根据我国专利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取得专利权之后,当专利申请成功后将拥有五项专利权,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解析关于注册专利权的性质及专利权包括的基本权利。
专利权的性质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1、排他性
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2、时间性
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3、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专利申请成功后获得的基本权利,具体内容如下:
一、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转让权: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他人的权利。《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三、实施许可权: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技术等权利,并可以收取一定的专利许可费用。
四、放弃权:
是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者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五、标记权:
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等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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