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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作品类版权需要注意哪些?

时间:2023-10-13 16:44:44

什么是作品类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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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版权是指对创作作品享有的法律保护权益。它是指作品创作者的权利,可以控制其他人对该作品的复制、分发、展示、表演、修改等权利。作品类版权可以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艺术作品、电影作品、软件作品等不同类型的作品。作品类版权的目的是保护作者的利益,激励和保护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并促进社会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版权作品可以分为哪几类?

版权作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剧本、教材、报纸、杂志等文字创作。音乐作品:包括歌曲、乐曲、曲谱等音乐创作。艺术作品:包括绘画、雕塑、摄影、建筑设计、手工艺品等视觉艺术创作。视觉影像作品: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动画片、纪录片等视觉媒体创作。软件作品:包括计算机程序、应用软件、游戏等软件创作。建筑作品: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蓝图、城市规划等建筑创作。舞台艺术作品:包括舞蹈、戏剧、演唱会等舞台表演创作。广播节目:包括广播剧、电台节目等广播媒体创作。美术设计作品:包括标志、商标、包装设计、平面广告等设计创作。摄影作品:包括摄影作品、照片集、画册等摄影创作。载体作品:包括音像制品、出版品等作为载体的创作物。 这些是常见的版权作品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各自的版权保护和管理规定。

哪些对象是不受版权保护的?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

  •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此外,创意、题材、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内容,是不构成作品的,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规定: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 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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