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7 10:31:47
如今,金税四期已正式启动,对各纳税主体的涉税情况进行更全面的监控,税务稽查力度越来越大。那么,哪些企业是税务重点稽查的对象?企业该如何应对?本文将详细讲解。
一、税务重点稽查的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对象主要包括: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名录列名的企业,由财政部按规定管理的金融类企业以及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的国有企业;
2.纳税规模较大的重点税源企业;
3.跨区域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
4.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确定的其他重点稽查对象。
税务稽查局根据稽查工作任务和计划,在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对象之外,按照本级确定重点稽查对象的要求,综合考虑纳税规模、所属行业、分布区域、稽查资源配置等因素,确定本级税务局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市以上税务局应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会被列入随机抽查对象的异常名录
1.税收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
2.两个年度内两次以上被检举且经检查均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3.受托协查事项中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
4.长期纳税申报异常的;
5.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
6.被相关部门列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的;
7.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二:应对税务稽查的措施
当企业面临税务稽查时,有一系列应对措施可以采取:
1、事先准备好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业务及财务资料(合同、发票、货转凭证、出入库单据、运输单据、收付款单据、仓储情况、记账凭证等);
b.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资料;
c.制度规定(财务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及制度、销售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
d.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审计报告;
e.税局已经向企业出具过的税务文书(不限于涉案文书);
f.企业已向税局提供的资料清单、情况说明材料等;
g.制作对企业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拟进行访谈的问询提纲,确定访谈人员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做好问询准备。
2、积极配合税务检查
企业在面临税务机关检查时,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不要妄图隐匿、销毁账簿资料、业务材料等涉税材料,更不可拒绝或者阻止检查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与案件有关资料。稽查局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一般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最为常见的就是通过调取账簿资料和问询的方式。当税务稽查局上门检查时,企业应安排专门的人员与之对接,对检查所需材料配合提供并要求税局出具调取材料的清单。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稽查局向被查企业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稽查局向被查单位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由被查单位核对后签章确认。
3、寻求专业税务师或机构的帮助
企业遇到税务稽查莫要慌,首先可以寻求专业税务师或机构的帮助,专业税务师一般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的流程,可以帮助企业提前进行合规性的评估,检查企业财务记录和税务申报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他们可以提前发现并纠正潜在的问题,协助企业准备税务稽查的资料,以减少税务风险。咨询师还可以配合企业回复税务提出的问题,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和协商,从专业的角度提供解释和证据,为企业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在疑难复杂税务案件中,稽查局尚未做出处理、处罚决定之前,专业税务师的介入与税务机关沟通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一方面是由于企业一般员工与税局沟通很难达到理想效果;二是专业税务师进行沟通会让办案人员更容易采纳相关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稽查部门做出有利于企业的稽查结论;三是通过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可以了解办案人员对于案件目前的查处情况、定性以及未来可能的走向。
税务师在做好事实了解的同时也应做好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以及在取得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之后,对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做出预判及应对,并和企业做好充分的沟通。
4、做好复议、诉讼的救济准备
稽查部门经过选案、检查程序后,便由其内部的审理部门进行审理,并作出决定。《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审理部门区分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处理的,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
(二)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认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认为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税务稽查结论》。
企业被选为稽查对象后,税务机关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的可能性会远远高于在企业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时制作的《税务稽查结论》。即便有专业税务师的介入,一旦程序启动,被查企业也很难幸免于难。因此企业也很有必要做好复议及诉讼的救济准备。
综上所述,企业应采取积极的、专业的应对措施来应对税务稽查,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合法权益。这包括事先准备备查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检查、寻求专业税务师或机构的帮助、做好复议和诉讼准备等。在任何情况下,合法合规运营都是关键。
Copyright © 2012-2019 山东恒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鲁ICP备2021007331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