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9 16:07:4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备条件之一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
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占比的具体要求
0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专题三)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专题十三),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02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注意: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专题三)规定的范围。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注意: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03 比例要求
近一年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
比例不低于60%
04 佐证材料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其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常见问题解答
问
企业同期总收入中是否包含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专项资金收入?
答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企业同期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范畴计算,不征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及财税[2008]151号文和财税[2011]70号文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最终确定。如果政府专项资金收入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则可不列入企业同期总收入,反之则需列入。
问
视同销售能否算做企业的销售收入?
答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确认。
问
接受委托研发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包含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问
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有哪些?
答
财政拨款、租金收入 ,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相关政策依据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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