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09:58:23
一、商标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1、违反商标法
关于商标名称方面,商标法有明确的规定,也有一些禁止性的条款,比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缺乏显著性特征的、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的等等。在商标申请之前,要了解清楚商标法规定,不得随意命名。
2、与其他已申请商标近似
所申请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商标遵循在先注册原则,如果你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了,根据“在先申请原则”你的商标会被驳回。
4、缺乏显著性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5、审查员的主观因素
每个审查员对商标有不同的理解,可能在这个审查员看来近似的商标,在另一个审查员看来不存在近似问题。也正是因此,如果商标被驳回,申请人还可以提出复审。
二、商标驳回后如何应对:
商标被驳回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部驳回,一种是部分驳回。
1、全部驳回指的是商标局依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中的所有商品或服务作出不予核准注册的行为。
2、部分驳回指的是商标局依法对商标注册申请中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作出不予核准注册,而对另一部分商品或服务准予注册的行为。部分人会认为,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就不能获得此商标了,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每实际情况是商标被驳回后。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的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三、驳回复审是挽回商标的重要途径:
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查审议。千万不要一看到驳回,就觉得商标就此失败了,国家设置驳回复审程序,就是让我们救济自己权利的。商标审核员是人不是神,人都有主观意识,商标审核就存在个人主观因素,由于不同的知识面、工作经验和认知差异,难免会出现相同的名字不同的类别就有不同的审核结果的情况,通过复审更客观更公正的去救济争取。
四、商标驳回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复审申请书;
3、商标驳回通知书;
4、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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