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1 09:36:36
一、软件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
在企业登记所在行政区域的软件协会办理。
二、软件企业的办理周期:
软件协会每个月月底都会公示一批软件企业通过的企业名单,只要是在这个名单内的企业都是认定成功的。
三、软件企业的有效期:
软件企业的有效期是一年,每年需要年审。
四、软件企业的办理条件:
1、依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成立企业;
2、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经济信息委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省经济信息化委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五、软件企业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委托书(系统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人员情况说明表及社保证明材料
4、销售合同及发票
5、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6、专项审计报告
7、软硬件开发环境说明(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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