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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

时间:2022-09-15 09:34:21

一、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好处

1.税收减免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南京市宁委发(2020)1号文,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应税所得率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最低限执行,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2.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高企后备军

评价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国家及省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4.创新券支持

省创新券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服务金额25%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5.地方奖补支持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研发资助(以各地政策为准):对入库企业给予奖励(以各地政策为准)

6.品牌影响力提升

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

7.项目申报支持

支持申报相关专项资金如“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等。

8.科技金融精准服务

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苏科贷、苏微贷、地方科技贷(如锡科贷、常科贷等)、领军型人才贷款等金融产品优先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授信;地方出台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开展研发、生产活动而发生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政策(以各地政策为准)。

9.吸引人才

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科技人才,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企业招募留住人才。

10.创新品牌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能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11.加分项

大大提高通过产品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等方面的可能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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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评分标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如果评价分值低于60分,但符合《评价办法》第六条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以下情况将被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一)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基本条件和评分标准的;

(二)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七、办理时限

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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