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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有什么价值?

时间:2022-10-17 15:51:37

专利的价值如下:

1、独占专利权覆盖范围内的市场;

2、确保自身生产和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的专利诉讼;

3、取得国家的专利扶持政策,包括专利奖励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

4、对仿冒者发起诉讼,保护市场;

5、避免其他公司申请同类专利反过来对己方发起诉讼;

6、作为技术输出型公司,出售或授权专利获得利益;

7、市场宣传。

专利申请2.jpeg

专利的特点如下:

1、具有独占性,也称垄断性或专有性、排他性,专利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专有权。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只有以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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