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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申报材料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3-06-14 16:06:41

(一)网上材料

优先审查7.jpg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完全提交。企业应对附件进行扫描处理,并将所有扫描文件压缩成一个大小在5M以内的rar文件,以公司名称为文件名。 必须上传的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

2.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有中介机构盖章的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4.审计报告中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知识产权证书

6.人员情况说明

7.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二)纸质材料

1.高企工作网填报生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2.材料目录;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及备案批复)(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加盖公章);

6.加盖公章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信息表(分为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栏和备注栏,其中研发人员务必在备注栏以“*”标注);

7.由具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参考中国注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原件);

8.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研发项目数量、投入经费、参与人员数量等概况,每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起止年限、投入经费、参与人员、创新点以及所取得成果等,可提供立项合同(任务书)及验收报告作为附件参考);

9.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的情况说明,可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机构简介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明细、企业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近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加盖公章);

12.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

(三)材料装订要求

1.首次认定企业材料请使用绿色封面,须重新认定企业使用蓝色封面,胶装合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请尽量采用正反面打印或复印。

2.请按纸质材料内容要求顺序装订,对材料逐页编制页码,并在“材料目录”内注明相应的页码范围。

3.需提交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请申报单位另行保留一份副本备查。

(四)纸质材料提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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