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30 17:00:07
专利审查基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了解发明,只要属于这个领域,基本上不会有大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审查员看不懂,有两个原因:一是分类器给错了发明的领域分类号,二是这个东西很新,新到可以达到开创性发明的水平。
第二步是检索。审查员在各种数据库中搜索与本发明相关的现有技术。我个人认为这一步是最耗时的。我国审查员的检索工作量是五个总体情况中最惨的(另外还有四个:美局、欧局、日局、韩局)。美国局欧洲局基本是在dwpi或者sipoabs查专利,在Google Academic或者pubmed和web of science查非专利(不同领域的数据库不一样)。dwpi一般会重写中日韩专利的摘要。考官检索不到就不看全文。日本市场更猥琐,人家的搜索都外包给别人了。韩国局不是很清楚。毕竟我平时在这个复习领域画的韩国pct不多。中国的审查官呢?在中国的审查员应当检索中国专利摘要数据库、全文数据库、dwpi/sipoabs摘要数据库、英文全文数据库(包括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及非专利数据库中的知网、万方、维普、读书秀、web of science、pubmed、Google Academic(国内镜像最近老是崩,局也没给梯子)。只要没找到合适的对比文档,那就把上面的库都搜一遍,还是找不到,那就把A文档都发过来...
第三步,根据专利法和检索到的现有技术对发明进行评论。这里就不赘述了。至于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审查指南有详细的说明(你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免费下载电子版)。以上是背景,看起来有点长...如果你的专利实质审查被驳回,那么你看看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看看驳回的理由是哪一条(我相信大部分是因为第22条第3款的创造性问题)。关于创意,或多或少都有主观因素。毕竟考官也是人,人也是聪明的。考官也会和申请人就某些点是否有创意展开激烈的争论。所以,最终还是要看你作为申请人,为你的发明创造性地工作了多少,以及审查员手中的评判标准(当然,如果审查员驳回,你也可以要求后期复审等救济程序)。最后,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是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平衡的产物。当然,专利权的取得越严格越好。应该给发明者一些时间,让他们把有助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创新发明转化为实用价值,但不应该长期垄断,大众应该享受这种发明带来的成果。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打击专利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申请是重点工作,审查必然会越来越严格,让一个专利大国走向专利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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