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0 15:39:4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环节,并不是所有省(市)都有。
但是2023年的监管形势,很多地方今年都可能增加该环节。
而现场核查环节做得最为系统和严格的,当数广东省,比如制定有完善的现场核查指引、现场核查内容、核查表格等。
同时现场核实也做得非常严谨,比如针对软件真实性、税务系统、社保数据等进行实际查看、检查、核对。
在各地现场核查趋严的背景下,广东的指引就值得其他地区企业研究、参考,正如,何老师常说“全国政策看广东”,此之谓也。
山东省2023年高企要求现场核查
从通知来看,要求并不算高,主要是针对软件的真实性提出了现场演示核查。这个规定比起某省的软件检查要求,简直是小case,参考《最新政策要求查哪些内容?软件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面临严查软著》。
山东x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准备资料
申报企业应提前准备核查资料,企业的主要技术人员、财务负责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人员(介绍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人员必须在场以备核实了解情况。现场核查须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场所证明。例如:产权证、有效租赁合同等,证明场所为申报单位使用。多个办公场所的安排研发现场进行考察,核实研发活动情况。
2.人员证明。2022年3、6、9、12月个税或社保缴费证明(纸质件或系统现场演示)。科研人员名单,不缴纳社保的人员需提供合同。
3.知识产权证明。知识产权证书纸质件或电子版,需核实与高新技术产品的关联性,软著请提前准备电脑进行演示。
4.财务相关证明。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纳税申报表原件。企业研发费审计、年度审计、高新技术产品审计报告(可为初稿)。企业研发专账或辅助账(可提供电子版在电脑查看)。企业账目原始凭证。研发设备清单。
广东省的现场核查指引
广东的文件并不是2023年的最新版本;但定型后,基本按此操作指导实施。各地会有细微差异,大体参考指引进行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7-2020年)》,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质量,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并举发展,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相关要求及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现场核查目的
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指导,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质量把关,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流程,突出区域认定管理特色,提升认定管理工作质量,坚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与实施
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所在辖区高新技术企业现场核查工作的组织、统筹和推荐,组织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培训,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实地核查所在辖区内企业申报信息一致性、真实性,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申报单位签署“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1、2)并加盖核查单位公章,扫描PDF电子版报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存档。市科技创新局会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依据各区(功能区)意见,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完成申报推荐;对于不符合推荐要求的申报企业,须及时在阳光政务平台退回修改。
企业根据相关要求配合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有关法律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根据相关规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各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
三、核查重点内容
(一)宣贯高企政策,核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核查企业营业执照,确认企业是否注册成立一年以上(超365天);检查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是否属缴纳企业所得税类型;与企业确认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
(二)核查企业人员、科技活动人员情况,缴纳个税、社保等情况。
(三)查看软件著作权,企业是否可以运行软件演示,并解决实际问题;查看专利证书原件及是否与申报书填报内容(标题与专利号)一致;
(四)提醒企业核实申报书的上一年度收入总额(总收入)、近3年主营服务(销售收入)、近3年净资产等申报数据是否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符,如存在差异,记录企业解释;
(五)核查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情况,是否制定企业科技计划管理制度、研发人员与经费投入管理制度及研发账务和高新技术产品归集、企业科技人员培训与激励制度、研发机构等;企业提供的管理制度是否在相关岗位对应运行;
(六)参与现场核查核实人员按规范要求填报所在单位和签名,加盖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公章。
四、企业备查资料
各申报企业应提前准备核查资料,企业的主要技术人员、财务负责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具体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须在场以备核实了解情况。现场核查须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原件;
(四)研发情况概况,包括研发立项、产学研合作和研发设备设施等情况;
(五)申报年度的企业职工名单、科技人员名单,以及相关人员缴纳个税、社保等证明。
(六)申报材料所需相关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或初稿)等。
五、工作要求(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核查工作组织分工,明确自身职责,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现场核查各项工作。(二)严肃现场工作纪律。现场核查工作人员主动加强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审核关。如发生发现寻租等违纪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将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申报企业主动发生违反廉政纪律行为,或不配合开展核查工作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相关企业认定申报资格。(三)强化后期监管。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被核查企业应及时建档保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资料以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以及现场核查各环节核查资料存档工作,以备后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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