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4 15:52:24
01
滞纳金说明
专利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均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如长期未缴纳可能丧失专利权。
注意:(1)超期时间≤6个月会产生滞纳金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补缴年费和滞纳金,只要在期限内完成补缴“专利标准年费+年费滞纳金”,该专利仍保持有效状态且不会产生任何问题。
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凡在6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不足,再次补缴时,其滞纳金应缴纳数额为再次补缴时所处超出规定期限月份相应的百分比的全额年费。
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不足而造成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缴纳或补足25%全额年费的滞纳金。
(2)超期时间>6个月会产生滞纳金、专利权恢复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之日起2个半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此时只要在期限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附具有关证明并完成“专利标准年费+年费滞纳金+恢复权利请求费”补缴,那么就可以挽回专利权,目前专利权恢复费为人民币1000元。
02
专利年费减免
(1)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专利年费减免
上年度月均收入≤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
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的企业(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及封面);
* 特殊情况: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有效证据后(营业执照或未涉税证明),即可获得专利年费减免权限;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2)收费标准
(注:以上仅以1-3年每年年费举例)
(3)注意事项
① 具有2个或2个以上的申请人的专利,只有所有的申请人均满足费减情况,此件专利才能进行费减;
② 如果一件专利在申请时,其申请人不满足费减情况,那么该专利就不能进行专利费减。但是,当该专利的申请人产生了变更,而变更后的申请人满足费减情况的话,那么该专利就能在变更后进行费减备案并提出相应的费减请求,其后续产生的费用如年费等即可享受费减;
③ 同样,一件专利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并不满足费减,但是其在后续的年度里因为效益变差而使其满足费减条件时,申请人可以进行费减备案并就这件专利提出费减请求,使该专利后续产生的费用享受费减;
④ 尽管专利的费减是可以随时提出申请的,但是,如果提出费减请求的时间距离专利年费当年年度的缴纳截止期不超过2个半月的话,那么当年年度的年费就不能享受费减请求,该专利可从下一年度开始才能享受费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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