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4:52:33
驰名商标的前提是注册商标,某一注册商标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如没有法定的程序和事由,就一直是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驰名商标是一种保护力度,他是对一个企业已有商标的驰名程度的一种认可。驰名商标的转让即是商标的转让,转让后还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效力不因转让发生改变。
2、商标转让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3、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4、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驰名商标转让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
委托八月瓜知识产权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殊证明材料
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5、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6、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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